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發布後,中央主管機關應至少每六小時蒐集氣象資 料一次,並視空氣污染物濃度及氣象條件之變化,提供予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以調整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之等級及其警告區域。
條次變更,並酌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