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

條文關聯

進入工作場所時,應先認知作業環境危害注意事項;從事危險性作業前,
應遵守標準作業程序操作並備妥必要防護措施及緊急應變器材,始得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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