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證券金融事業經標借及議借所取得之有價證券不足,應辦理標購,參加人
接受客戶之競賣委託時,依第十條之規定辦理圈存或解圈作業。
本公司於標購成交日,依證交所或櫃買中心之通知,將標購賣出證券自賣
出參加人保管劃撥帳戶客戶帳撥入證券金融事業相關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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