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0月31日

條文關聯

信託業辦理共同信託基金業務之行銷、訂約、資訊揭露及風險管理等應注
意事項,由同業公會擬訂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信託業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應依前項應注意事項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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