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應每日向臺灣期貨交易所申報其受託管理之各共同信託基金當日從 事期貨交易之投資組合比例。
一、文字修正。 二、依本辦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考量共同信託基金信託財產運用於期貨 交易非僅為避險之目的,爰配合調整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