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運用信託財產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應準用行銷訂約管理辦法
之規定,建立充分瞭解客戶作業準則,以評估是否進行衍生性金融商品交
易;委託人屬非專業投資人者,信託業並應依「信託業建立非專業投資人
商品適合度規章應遵循事項」之規定辦理。
信託業運用信託財產從事結構型商品交易,應依行銷訂約管理辦法之規定
,建立充分瞭解客戶作業準則,以評估是否進行結構型商品交易;委託人
屬非專業投資人者,信託業並應依「信託業建立非專業投資人商品適合度
規章應遵循事項」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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