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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信託業運用信託財產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及結構型商品交易應遵循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9日
制定依據
1.
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110年9月15日
第十六條
信託業運用信託財產,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及結構型商品交易之種類、限 額、管理及其他應遵循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同業公會擬訂,報請 主管機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