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發行人依前二條規定提供之申請文件,均應簽蓋發行人原留印鑑,並於公
司登記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函正本加蓋「本證券已向證券集中保管事業
申請無實體發行登錄」章。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