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

條文關聯

機具及設備啟動後,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作業場所。對於需經常性開啟
或關閉之管線/閥/電氣機房或實驗設備等操作設備,應標示「非作業人
員禁止使用」或上鎖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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