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15日

條文關聯

中央研究院因各研究所學術發展需要,得在前條研究人員以外,置特聘研
究員,其資格由本院定之。
前項及前條第二項、第三項之規定,於研究所籌備處亦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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