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屏東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0月8日

條文關聯

本府得視實際需要,設事業機構;其組織自治條例由本府擬訂,提請縣議
會通過,除法律或縣規章另有規定外,公布後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