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會計師代理所得稅事務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5月10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應用之各種書表以及工作底稿,稽徵機關未統一制定格式者,得由
會計師視其所代理事務實際需要自行擬訂,或由會計師公會統一擬訂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