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興辦工業人申請利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及用地面積審查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1月29日

條文關聯

  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工業用地證明書之格式,
  由土地所在地之工業主管機關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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