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度量衡器施檢規範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2年8月12日

條文關聯

  溫度計之檢定合格印證位置如左:
  一、玻璃溫度計在標示最高溫度處之側噴蝕。
  二、金屬溫度計在盤面下方基座之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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