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度量衡器施檢規範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2年8月12日

條文關聯

  血壓計計量血壓之單位為「毫公尺水銀柱」,其符號為「mmHg」。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