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替代役役男薪俸地域加給及主副食費發放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9月30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所定替代役役男薪俸地域加給及主、副食費之發放對象,以一般替
代役役男與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研發替代役、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為限。
〔立法理由〕
配合替代役實施條例修正,新增產業訓儲替代役制度,爰將第一階段及第
二階段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增列為本辦法所定役男薪俸、地域加給及主、
副食費之發放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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