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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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替代役役男薪俸地域加給及主副食費發放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9月30日

制定依據

1. 替代役實施條例 中華民國104年6月10日
一般替代役役男及第一階段、第二階段研發替代役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
之薪俸、地域加給及主、副食費,比照國軍義務役軍官、士官、常備兵標
準發給;其中主、副食費,得考量實際物價及相關辦伙所需費用調整之;
經派往國外地區服勤者,得考量駐在國之地理環境、交通狀況、艱苦程度
及經濟條件等因素,分級發給國外之地域加給。
前項薪俸、地域加給及主、副食費之發放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