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後備軍人輔導組織設置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4月10日

條文關聯

後備軍人輔導組織(以下簡稱輔導組織)由國防部委任國防部後備指揮部
指揮所屬各級後備指揮部管理及設置,執行後備軍人輔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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