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軍費生:指於國軍預備學校(以下簡稱預校)受領國防部編列預算支 應公費待遇及津貼,接受高級中等教育及國民中學教育之學生。 二、自費學生:指自付費用於預校接受國民中學教育之學生。
本條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