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期貨信託事業及其委任之基金銷售機構辦理期貨信託基金之募集、發行、
銷售及其申購或買回作業,應依本作業程序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之募集、發行、上市櫃及買賣作業,應依本作業
程序、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證券交易所)、財團法人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及相關法令之
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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