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信託基金風險控管委員會設置要點
准予時間: 中華民國97年5月15日

條文關聯

本風控委員會係針對該期貨信託基金之整體風險控管進行審查,其審查事
項如下:
一、投資標的與流動資產之比率除應符合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外,是否
    敘明基金從事交易或投資所涉可能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
    險及作業風險。
二、是否載明衡量與控管上述各風險之流程與方式。
三、對各類風險之衡量與控管,是否依照本公會所訂相關規範辦理及其風
    控管理方式是否能有效控制該期貨信託信託基金之相關風險。
四、是否載明董事會檢視總風險暴露程度、計算風險之方式及最大可能損
    失之頻率(至少每季)。
五、是否載明基金淨資產價值低於金管會所定標準時之處理方式及通報機
    制。
本風控委員會之每位風控委員於審查完畢後分別出具審查意見表,由本公
會彙總轉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參酌,惟基金募集之准駁與否悉依
主管機關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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