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立殯葬管理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8日

條文關聯

宜蘭縣立殯葬管理所(以下簡稱本所)置所長一人,承縣長之命,兼受本
府民政處之指揮監督,綜理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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