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立殯葬管理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8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1040212268B號令修正發布 第3條、第4條條文及編制表,並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宜蘭縣 / 組織類

法規異動

修正

本所設下列各組,分別掌理有關事項:
一、服務組:
  (一)負責員山福園殯葬業務,並辦理有關殯儀館、火化場、公墓管理
        、遷葬、骨灰(骸)存放設施之管理維護等事項。
  (二)辦理採購、招標、營繕工程、文書、出納、庶務、財產管理、研
        考及環境衛生管理等事項。
二、管理組:負責櫻花陵園殯葬業務,並辦理骨灰(骸)存放設施之管理
    維護及資訊等事項。

本所置組長、技士、幹事及助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