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立殯葬管理所回饋金設置及運用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0月11日

條文關聯

依本自治條例編列之回饋金,員山鄉公所自九十五年度起,每年金額為新
臺幣(以下同)六百萬元;礁溪鄉公所自九十九年度起,每年金額為五百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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