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停車場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9月29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