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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南市停車場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9月29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1年5月7日臺南市政府九十一南市法行字第09102164450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10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8年1月21日臺南市政府南市行法字第09826503060號令修正發布 第 3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0年9月29日廢止(中華民國100年 9月27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 第1000731260C號公告廢止;並自100年9月29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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