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公共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2月16日

條文關聯

  停車場分左列二種:
  一、路外停車場:道路以外之停車場包括廣場、公園、市場、高架立體
      停車場及其他公共設施附設之停車場。
  二、路邊停車場:道路兩旁之停車場。
  前項停車場得收停車費,其收入納入預算或停車場作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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