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068
人,瀏覽人次:
91919921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高雄市公共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2月1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5年4月8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警交字第41521號令訂定全文7條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 89年10月25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警交字第38005號令修正名稱及 第1條、第7條條文(原名稱:高雄市公共停車場收費辦法)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91年3月4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警交字第08594號令修正第3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 93年2月16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交二字第0930003441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