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公立寵物骨灰拋灑植存專區使用管理及收費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8月6日

條文關聯

主管機關得設置寵物骨灰拋灑或植存專區,並依專區內設施(以下簡稱本
設施)分別使用、管理及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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