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督導並協助各有關機關於公害糾紛發生時,即時採行適切之處理措 施。 二、協助各有關機關對公害糾紛處理事務分工與權責之爭議。 三、督促污染性高之產業做好生產與污染防制設備之功能評鑑。 四、其他有關重大緊急公害糾紛事件之處理事項。 前項所稱重大緊急公害糾紛,指公害糾紛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安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