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2月7日

條文關聯

現金流量表係提供財務報告主要使用者評估期貨商產生現金及約當現金之
能力,以及期貨商運用該等現金流量需求之基礎,即以現金及約當現金流
入與流出,彙總說明期貨商於特定期間之營業、投資及籌資活動,其表達
與揭露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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