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257
人,瀏覽人次:
91646423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輸入藥物邊境抽查檢驗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7月7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二條
申請辦理輸入藥物邊境查驗應繳納之行政規費,項目如下: 一、審查費。 二、現場查核費。 三、通知書費。 四、檢驗費。 前項各款收費數額,如附表三。
附表三-申請辦理輸入藥物邊境查驗應繳納之行政規費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