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土地使用審查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9月6日

條文關聯

基地設置危險物品及高壓氣體儲藏、分裝等,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
符合下列規定:
一、基地應臨接八公尺以上之道路。
二、臨接六公尺以上未達八公尺道路者,應自基地自行開闢寬度八公尺以
    上道路,並連通至八公尺以上道路。
三、基地周圍除臨接道路部分外,須設置高度二公尺以上實體防火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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