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度量衡器施檢規範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2年8月12日

條文關聯

  液體流量計用之標準量槽,其最小分度值規定如附表:
  ┌───────┬──────────────┐
  │全          量│最    小     分     度    值│
  ├───────┼──────────────┤
  │五00公升以下│一公升以下                  │
  ├───────┼──────────────┤
  │超過五00公升│相當於全量之五00分之一以下│
  └───────┴──────────────┘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