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727
人,瀏覽人次:
92680635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8月26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發布之條文,除第十三條第二項第 二款第二目所定醫事人員為藥師及藥劑生者,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外,自發布日施行。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