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發行人董事、監察人、特定股東、受益證券所有人、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
權公司債應募人,依規定辦理有價證券提交集中保管一定期間者,發行人
應依據本公司發行人辦理特定保管帳戶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配
合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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