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7月20日

條文關聯

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及第二十九條所定年金保險,以經退
撫基金管理機關評選之年金保險商品為限。
〔立法理由〕
一、本條參照私校退撫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為保障公務
    人員之權益,退撫基金管理機關應針對保險業之年金保險商品進行評
    估篩選,以資公務人員辦理投保年金保險之參考,爰於本條明定之。
二、相關條文及立法體例
    私校退撫條例施行細則
    第二十六條第二項
    本條例所定年金保險,以經儲金管理會評選之年金保險商品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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