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2日

條文關聯

學生、研究生德行成績包括對國家忠誠、品德、人格特質、才能、生活等
項目。
前項成績之考核權責、考核細目、考核程序、評等基準、考核紀律、考核
人員、考核紀錄等事項,由各校於學則中自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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