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僑務財團法人之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7月14日

條文關聯

工作報告應敘明工作計畫執行情形,並分析達成財團法人設立目的及捐助
章程規定之情形,其內容如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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