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七款所稱輸入產品之原產地(國),指依進口貨物原 產地認定標準認定,製造或加工製成終產品之國家或地區。
一、本條新增。 二、參考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規定,定明有關本法規定 輸入產品其原產地之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