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漁船赴印度洋從事探勘魷釣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0月7日

條文關聯

探勘漁船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有效漁業證照,且其主漁業種類為魷釣。
二、經營者為台灣區遠洋魷漁船魚類輸出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魷魚公會
    )會員。
〔立法理由〕
探勘漁船應符合之條件。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