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891
人,瀏覽人次:
91320961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檢驗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9月5日
條文關聯
第三條
事業申請變更檢驗報告之事業名稱及負責人,且未變更原檢驗之產品及包 裝時,免繳納檢驗費。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