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期貨信託事業及其委任之基金銷售機構從事期貨信託基金之宣傳資料、廣
告,應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應適用本公會會員暨期貨信託
基金銷售機構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管理辦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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