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則所稱受益憑證事務之處理,包含下列各項事務: 一、辦理受益人之開戶、交易及受益人基本資料異動等事務。 二、辦理受益憑證之過戶、質權設定、質權解除等之異動登記,以及受益 憑證之合併與分割作業。 三、辦理召開受益人會議之事項。 四、辦理收益分配之發放事務。 五、處理受益人或政府機關依法令規定之受益憑證相關事項。 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受益憑證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