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風控委員會置風險控管委員(下稱風控委員)九至二十五人,由本會聘 任之,並得視基金投資或交易標的特性聘請專家協助審查。 風控委員會置召集人一人,綜理會務,並於會議時擔任主席,召集人請假 或因故無法執行職務時,由召集人指定風控委員一人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