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服兵役役男家屬子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3月11日

條文關聯

  徵屬子弟在校各項成績,達下列標準者,得申請獎助學金: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七十分以上。
  二、操行成績或綜合活動成績乙等(含)或七十五分(含)以上。
  新生申請獎助學金,不受前項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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