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竹縣公有收費停車場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4月18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之資金來源如下:
  一、循預算程序撥入之款項收入。
  二、政府補助收入。
  三、交通違規停車罰鍰收入。
  四、路邊及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之停車費收入。
  五、違規停車之移置費及保管費收入。
  六、民間機構有關停車場之興建、營運所繳交之權利金及租金收入。
  七、依建築法第一百零二條之一規定,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繳納代金之
      收入。
  八、公有停車場經營附屬事業之收入。
  九、本基金孳息及運用之收入。
  十、金融機構融資收入。
  十一、其他收入。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