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7月23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施行後向臺中市各區公所完成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報備,且其使
  用執照申請日期在九十三年一月二日前之公寓大廈,得依本辦法申請成
  立管理委員會補助。
  前項所稱完成報備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不包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三條第十款之管理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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