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獎勵及補償民眾協助警察拘捕人犯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11月21日

條文關聯

  本自治條例所稱民眾協助警察拘捕人犯,係指民眾於本市有下列情形之
  一者:
  一、協助警察拘捕人犯、逮捕現行犯、通緝犯或追捕脫逃人犯
  二、主動逮捕現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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