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8日

條文關聯

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二項所稱報酬,指因居間報告結婚機會或介紹婚姻對象
之行為,而向受媒合當事人約定或請求給付之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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